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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社局电话簿

来源:华体会国际米兰    发布时间:2024-08-19 13:59:26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党建及党务工作;负责文电、机要、宣传和党务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民网、领导信箱回复工作。承担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规划建设、信息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社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综合统计、内部审计等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具体政策办法,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表彰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名义和县政府名义奖励的单位和人选;承担相关表彰奖励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工作;完善相关考核办法;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申诉控告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指导和督察督办。负责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职审核、备案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拟订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考核、培训工作;推动建立完整就业与社会保险一体化的服务保障体系;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承办全县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职业培训机构的党建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承办就业扶贫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离)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工勤人员、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职和(离)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审核工作。

  宣传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及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拟订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在本县的具体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和企业职工企业年金方案的指导和审核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资格审核检查、年审及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失业保险享受资格审核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负责“金保工程”县级节点及以下网点、终端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等相关事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落实、组织招募、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有关政策。

  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协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担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县(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有关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方面技术骨干人员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县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仲裁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和政策;负责依法处置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县仲裁委依法履行的聘任、解聘专(兼)职劳动人事仲裁员、调解员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全县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依法调解各类劳动人事纠纷;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研究制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城镇和乡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法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农保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确保养老金的安全增值和及时兑现;负责办理投保人的养老金领取、转、退保手续的审批、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统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乡镇农保工作做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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