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献帝初期,全国大乱,礼崩乐坏,法制不存。在这种严格的社会布景下,控制阶级意识到非酷刑酷法不足以震撼奸人,“咸以为宜复肉刑”,首要代表人物是郑玄、陈纪,仅仅因故未能实施。曹操迎献帝入许,自权朝政,再一次将康复肉刑提到了议事日程上,然后引发了法令史上闻名的“肉刑辩”。
是否康复肉刑,关连严重,曹操把这个方案交给了手下重臣们进行评论,寻求一下咱们的定见。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只要两个人坚决要求康复肉刑,一个是司隶校尉钟繇,一个是御史中丞陈群,其他人如王朗等则坚决对立康复肉刑。钟繇尽管主张康复肉刑,但一起主张用肉刑替代死刑,这样既能震撼违法,又能活人一命,岂不善哉!陈群不太认同钟繇以肉刑替代死刑的主意,但却坚决以为不康复肉刑,则不足以震撼违法。
曹操自己认可钟繇、陈群的主张,要不然也不会提出这个方案。但由于对立派人数很多,再加上战事繁忙,无暇筹办此事,就暂时把康复肉刑的工作放置了下来。到了曹丕时期,钟繇再次提出了康复肉刑的主张,仅仅其时魏国正与吴蜀两国剧烈交兵,也没时间管这事,又放置在一边。几年后,垂暮苍苍的钟繇再一次耐不住孤寂,第三次提出康复肉刑。
钟繇主张康复肉刑以替代死刑,每年都至少救三千条人命,这些受肉刑者尽管身体残疾,但还能生育。现在华夏地广人稀,正短少人口,有了这些人口,就有赋税,他们生育的下一代壮丁还可以服兵役。钟繇的方案再次遭到了老朋友王朗的激烈对立,王朗以为钟繇方案的起点值得必定,但王朗以为钟繇纯属弄巧成拙。王朗的理由是现行法令中已经有“减死一等(由死刑改判为其他惩罚)”的轻罪处分,这已经是法外开恩了。已然有“减死一等”条款的存在,又何须再多此一举地康复肉刑?
王朗和钟繇相同,同样是站在政治高度来看待是否康复肉刑的主张。王朗觉得现在全国没有一致,假如现在就康复肉刑,就等于授吴、蜀以柄,反过来对咱们进行抹黑宣扬,不利于咱们的一致。王朗提出来一个弥补方案:不如将肉刑改成服劳役。假如将违法的壮丁实施肉刑,他们就无法从事耕耘,对国家财政收入形成必定负面影响。假如让他们执役,则国家一来可以得到许多收益,二来不必付酬劳,岂不是更好。
这次参加会议的有一百多人,其间绝大多数人认同王朗的定见,魏明帝曹叡出于同祖、父相同的考虑,顾及全国不决,不宜过早康复肉刑,第三次放置此案。王朗的方案比钟繇案更契合人道主义,事实上王朗的主张对魏国刑法仍是产生了必定影响,早在黄初四年(公元223年)正月,曹丕就从添加人口的战略视点考虑,下诏规则:凡民间有私自报仇者,皆灭三族。
在曹魏历史上,总共有四次“肉刑辩”,第四次争辩是魏少帝曹芳正始年间,征西将军夏侯玄、河南尹李胜、中领军曹羲、尚书丁谧等人又评论康复肉刑,但因对立派力气过大,终究是不了了之。终魏一代,仍是没有康复肉刑准则,依然是“减死一等”作为死刑的次一级惩罚。关于“减死一等”,三国曹魏初期有一个闻名事例,便是刘朱逼死儿媳案。曹丕时期,某地有个恶婆婆刘朱,她脾气暴躁,干事狠戾。刘朱有一个儿子,先后娶了三房老婆,却都被刘朱逼得精力溃散,自杀身亡。
刘朱犯案后,官府终究给刘朱的科罪是“减死输作尚方”,便是革除刘朱的死罪,究竟三个儿媳不是刘朱亲手杀的。但三个儿媳均是被刘朱逼死的,所以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罚到尚方监做苦力。由于这个事例比较特别,没有前例可循,曹丕为此专门下了一道《怨毒杀人减死之令》,明确规则了这种案件的科罪准则。
在古代的法令体系中,还有一种特别的惩罚,便是凌辱监犯的品格,然后“齐之以耻”,来到达震慑大众的效果。比方曹魏实施的“完刑”“髠(读昆)刑”“钳刑”。在这三种惩罚中,完刑最轻,仅仅剪掉监犯的鬓角,但不剪头发。被实施完刑的,一般不是什么重犯,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案件。髠刑比完刑要重一些,髠刑便是剪去监犯的长发。古人都留长发的,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爸爸妈妈”。假如头发被剪了,这是十分丢人的。
钳刑比较特别,官府特制一个铁项,套在监犯的脖子上,在服刑期间要一向戴下去。钳刑的凌辱性并不比髠低,剪掉长发仍是个人,可戴上铁圈算是什么?狗才戴项链。钳刑把人变成了狗,这确实是对人的极大凌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