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0月7日音讯,ST西发“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2024)最高法民申 2151 号《应诉告诉书》、《传票》及宏祥顺公司《再审恳求书》。成都宏祥顺商贸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及其他公司和人员告贷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民终 397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恳求再审,最高法已立案检查。本案定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第二法庭问询。宏祥顺公司再审恳求包含吊销相关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撑再审恳求人的一审诉求,以及一、二审案子受理费、公告费、判定费由整体被恳求人承当。公司将继续重视上述诉讼案子的相关发展状况,并依照有关规则法律法规的规则实行信息揭露发表责任。”